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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心服务 为台胞子女解决上学问题

发布时间:2016-08-25 09:43:12

  台胞吴鸿志是2005年到乌鲁木齐市创办正合空间装饰设计公司,2007年与我市居民姜英(户籍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和田街派出所)结为夫妻,居住在沙依巴克区和田街98号汇珂小区。他们的儿子吴佳兴(户籍在台湾)出生于2009年9月,并一直跟随他们在我市居住,现已到入学年龄。6月底,吴鸿志夫妇就子女入学咨询了27小学的工作人员,得到答复是:孩子户籍不在本市的需交纳跨学区费。为此,吴鸿志夫妇专程来市台办反映此问题,认为他们夫妇带着孩子在乌鲁木齐已生活十多年,爱人姜英户口所在地也属于27小学学区,住房也在学区范围内,现在孩子到了入学年龄却面临孩子就学难的问题,尤其是还要交纳跨学区费才能入学,他们就此向市台办提出解决其子女入学及免跨学区费的申请。

  市台办接待吴鸿志夫妇来访了解情况后,向我部分管对台工作的常务副部长窦建新进行了汇报,部领导对台胞子女上学问题非常重视,并要求市台办尽快与沙区统战部等相关部门联系,协调解决吴鸿志孩子上学及免跨学区费的困难。市台办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2008〕14号)中“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原则,及时联系沙依巴克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帕克力•阿不都拉,得到了沙区领导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多次与沙区教育局进行联系和沟通,切实贯彻执行新教外〔2008〕14号文件规定,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就吴鸿志孩子就读乌市27小学进行了妥善安排,并免去跨学区费。市台办真心为台胞服务,让吴鸿志夫妇亲身感受到台办就是台胞的“娘家”。吴鸿志夫妇俩对市台办、沙区统战部、教育局的关心和帮助表示了真诚感谢。这一问题的解决也赢得了在我市经商台胞们的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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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