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23日从阿克苏地区人社局了解到,阿克苏地区定于1月16日至5月31日对2017年度各类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书面材料审查及备案。
审查方式采取各用工单位自查自纠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集中抽查相结合,分为自查自纠、集中审查和核查、督促整改和总结三个阶段展开。各用人单位通过地区劳动关系综合管理平台上传年检和备案材料待审核(自治区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年审平台网址为:http://222.82.215.212:19900/login(需绑定CA证书后登录),咨询电话:0997―2122944或加入QQ交流群:346924651),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集中审查各用人单位上报的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对发现的问题要实地检查,涉嫌违法的一律立案处理。
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及劳动用工备案单位范围包括:地区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下属独立法人单位)及各大中专院校和社会团体(存在劳动用工关系的);中央及自治区驻阿单位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港澳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和独资企业)及在自治区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各县(市)人社局做好所辖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
审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集体合同签订和工资集体协议报备情况;用人单位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费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及工时制报备审批情况;用人单位依法遵守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无就业歧视情况;用人单位依法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用人单位参加技能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等。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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