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龙台交流

齐齐哈尔市台办为台资企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讲座

发布时间:2020-11-02 13:00:00

  为方便全市台资企业深入了解、更好遵守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民法典》框架下更好地开展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依法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履行公民和法人义务,近日,齐齐哈尔市台办邀请普仁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元盛食品、海昌生物、加米农牧、水之源等在齐台资企业开展《民法典》讲座。

  讲座讲授人闫文新律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丰富生动的案例,从宏观上为企业介绍了《民法典》,特别对与企业密切相关的“合同编”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精彩讲解。参会企业一致反映讲座对自身的日常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均有较大帮助。为推动企业健康稳定发展,要切实把民法典的学习成效体现到依法治企的实践上来,用法治力量保障企业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今后将依法依规经营和安全生产,促进企业不断壮大,长久发展,为龙江经济社会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电话:0451-53603202 邮箱:hljstb@126.com

地址:哈尔滨市果戈里大街3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