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政务指南

出版物发行合作

发布时间:2021-08-04 02:43:35
出版物发行合作 
    
    台湾同胞投资出版物分销业务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台湾同胞可投资设立从事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业务的两岸合资经济企业、两岸合作经营企业、台资企业。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正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研拟。 

    详见新闻出版总署网站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