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7月4日电 (谭伟旗 王志颖)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以雷霆手段强制拘传某被执行人至法院,强制执行到位钱款,并有力震慑了没有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人。
据悉,贾某诉王某、黄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该院判决王某、黄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贾某钱款及相应利息。王某、黄某未按生效判决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贾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依法立案执行。
初次执行过程中,该院查询被执行人王某、黄某名下财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仅有极少量银行存款,无不动产、车辆、股票、证券、可变现的保单等财产登记信息,案件进入终本状态。
案件终本后,申请执行人一直积极寻找二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通过朋友圈发现王某、黄某不但没有履行的意愿,生活还极尽富足,得知此情况后承办人立即通过执保案号再次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结果只是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
此时申请执行人联系承办人表示已经掌握了被执行人的住址和行踪轨迹,承办人立即组织人员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并强制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该院。
申请执行人表示如若王某今天不能立即偿还钱款,将向该院申请对王某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对于王某欠债不还却贪图享乐这种损害司法权威的行为,承办法官积极准备司法拘留的前期工作,并告知被执行人司法拘留的后果及影响。
最终,经过四个小时的筹措,被执行人将钱款给付申请执行人,并在承办法官的告诫下签下还款承诺书,并表示此前一直逃避履行义务存在很大过错,今后一定会按照还款承诺书积极履行债务。
法官介绍,对于恶意逃避债务,规避执行的行为,强制拘传或拘留往往能够起到比较好的作用,不但可以替申请执行人追回案款,还可以有力震慑被执行人,维护司法权威。
下一步,该院执行局将进一步提高拘传和拘留的使用效率,畅通与公安机关、拘留所的沟通,消除阻碍拘留的障碍,建立长效的联动机制,用更加有力的手段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完)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