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受理一起一个原告和三十个被告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据悉,吴某系长春市二道区某小区业主,因其居住楼栋厨房下水道主管道堵塞,致使厨房污水从其房屋返出,家中地板、衣柜、橱柜等家具被淹,造成损失。
吴某就赔偿事宜与楼上业主进行协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其楼上二十九家住户及小区物业列为被告,请求三十个被告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
法官胡雪莹在充分了解案情后,意识到本案虽然标的额不大,但涉及三十户小区业主的切身利益。为双方当事人能更加便捷、快速参与到案件审理程序中,法官协调物业公司及原、被告建立微信群,以这种方式解答双方当事人的疑问,并进行相关法律问题的讲解,耐心劝导每一位当事人。
法官还在群中提示业主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避免下水管道堵塞,并提醒物业公司应依法及时清理管道、留存相关证据。
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原告与三十个被告达成庭下和解,法官通过接龙的方式向所有当事人确认和解协议内容,并针对未能及时回复的两户业主进行“一对一”沟通。
在全部当事人对和解协议进行确认后,被告在微信群中向原告吴某转账支付赔偿款项,吴某与三十个被告的纠纷顺利解决,申请撤诉。
法官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现场调查、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在当事人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化解矛盾纠纷,又通过该案对小区业主及物业进行普法宣传,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纠纷案件的处理不仅关系到群众对公平公正的直观感受,也关乎群众在邻里生活中的幸福感。在解决群众矛盾纠纷案件时,该院注重从实际效果上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化解矛盾纠纷,营造相互包容、相互帮助、相互尊重的邻里关系。(谭伟旗)
来源:中新网吉林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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