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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法院:民工工资无小事 倾力化解解“薪”愁

发布时间:2023-08-01 12:20:18

中新网吉林新闻7月31日电 (谭伟旗 王琪)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的法官在不懈努力下,成功调解了三起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据悉,三名原告于2021年8月开始到某工地就职,截至离职时,尚有工资未发放,至今近2年时间,仍无人给付,三名原告将李某及某建筑公司诉至法院。

法官接收案件后,通过阅卷发现,原告提交了同批民工的工资支付台账,有被告李某个人的签字确认,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晰,按理来说能够认定相关事实。没想到在如期开庭后,被告李某抗辩其和案外人孙某是合作关系,签字确认工资台账后,通过孙某联系的案涉农民工工资款,已全部转给孙某,不认可再次支付,并提交了相关证据予以佐证。

原告表示:“工资台账上其他民工的工资款都已发放,就我们三人没有取得款项,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事情和孙某无关,就是被告欠我们钱。”法官认为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因素发生了变化,故向三原告释法明理,为查明案件事实,需追加孙某为第三人,原告表示理解。

在与孙某取得联系后,没想到他也完全不认可被告李某的说辞,表示支付给自己的款项并不包含三原告的工资款,而且孙某仍欠付自己其他工程款。至此,案件陷入了瓶颈,需要再次梳理研判。

三名原告表示,平常自己都在不同的省份务工,不能一直等下去。法官考虑到农民工追讨工资和日常工作的不易,告知原告可以正常外出务工,该院一定会为他们解决问题。此后,法官多次与被告及第三人沟通调解,组织对相关账目进行核算,向双方释法明理,表示双方之间的问题可以另行解决,农民工付出劳动应得的血汗钱,应该及时得到解决。

最终,经过不懈努力,明确了给付主体及给付金额,原告与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法官助理对原告的耐心指导下和不影响原告务工时间的情况下,原告顺利通过线上APP参与到案件调解程序中并签署了调解协议。

在征求当事人的同意后,该院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该系列案也圆满办结。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强对民生案件的化解力度,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完)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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