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29日电 (谭伟旗 许笑笑 孙玉峰)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通过与当地政府的积极联动,穷尽执行措施,将一起涉民生案件执行款执行完毕。
据悉,张某在承包河坝维修项目时,将左某的铲车进行租赁用于工程施工。然而当张某所承包的工程结束后,并未如约进行结款,左某进行多次催要均未果,无奈之下,便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拖欠欠款。
该院依法公开对左某与张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审理,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要求张某偿还铲车租车费。
然而,张某始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左某便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局积极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通过网络查控与线下查询相结合的方式,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有财产可供执行,并且被执行人张某的电话始终拒接。
执行干警多次到张某家中以及张某施工队的工地进行蹲点,均未果。然而执行干警并未就此放弃,通过连续数小时的走访蹲守,最终在张某施工地附近的小商铺老板口中得知,张某施工的项目是从百草沟镇政府承包的,随后,执行局干警便立即驱车前往百草沟镇政府,与当地政府人员取得了联系,了解被执行人张某的情况。
百草沟镇政府接到通知后,积极与该院联动,在镇政府的大力配合下,终于找到了张某的老板,政府随即也向张某老板表明:“政府工程承包活动是要交给守信守约之人,如果因为个人原因,失信拒不还钱,那么政府也不会将施工项目交给这样的人。”
张某老板听后,表示一定会主动配合执行工作,在干警及老板的不懈努力下,最终找到了张某。通过执行法官不断地释法明理,向张某讲明不履行欠款的种种利害关系,最终张某主动偿还了拖欠左某的劳务费,并对该院及时纠正其错误行为表示了感谢,至此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该案的妥善处理,实现了各方共赢,凸显了府院联动机制在“切实解决执行难”中的有效运行。该案件的成功执行,不仅体现了府院联动机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更为推动法院与政府协同探索执行案件处理方式、共同协商化解执行难奠定了基础,更让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保障,让其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完)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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