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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林区法院法官倾力办案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3-09-01 19:10:24

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收到了一封当事人的感谢信,信中字里行间诉说着当事人宋某对该院工作人员的认可和感激。

据悉,案件中金某向宋某借款,约定于今年8月偿还,金某一直未偿还借款,故宋某向法院请求金某立即偿还借款。

接到案件的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立即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但是被告金某的电话始终是关机状态,法官遂向原告宋某了解被告情况,得知被告金某主要工作为微商,线下经营实体店,但是金某本人不在店里经营,而是雇人经营,承办法官前往金某线下实体店寻找被告,后通过店员微信视频的方式联系到了被告,约定原被告到该院进行调解。

法官通过与其面对面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被告在法律的威慑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同意偿还借款,最终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原被告纠纷得以化解。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站稳人民立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创新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让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诉前,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实际行动诠释责任和担当,彰显司法为民的“速度”和“温度”。(刘栋)

来源:中新网吉林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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