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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法院当庭宣判首例当事人约定适用小额诉讼案件

发布时间:2023-09-19 14:21:12

  中新网吉林新闻9月18日电 (谭伟旗 杨周)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快速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据悉,2015年8月,被告田某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原告关某某借款,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到期后,被告未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017年8月,被告支付了2年的利息后双方重新签订了借条,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未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故原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旋即联系被告,被告表示对借款事实无异议,确实向原告借款,因后来做生意亏损,一直无力偿还该笔借款,同意偿还借款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标准支付利息。

  为高效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说明该案可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进行审理,并向双方解读了小额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并在《龙井市人民法院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确认书》上进行了签字确认。

  因被告暂无偿还能力,双方未能达成调解,该案当庭宣判,快速审结。(完)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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