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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九台法院:践行枫桥经验 巧解一结双案

发布时间:2023-09-19 14:23:42

  中新网吉林新闻9月18日电 (谭伟旗 王溪 邓华)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运用“枫桥经验”助推一场执行工作的开展,把执行工作做到了群众心坎上。

  据悉,柴某分别于2016年、2017年向李某、吴某借款,并约定还款利息及年利率,但柴某并未按约定还款,于是被李某、吴某诉至法院。

  该院判决柴某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分别向李某、吴某偿还借款本息及诉讼相关费用,可柴某迟迟未履行法定义务,李某、吴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柴某与吴某,柴某与李某两个案件的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多次实地走访,并联系当地村委会了解情况,为执行工作明确了思路。

  行法官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向其说明逾期不还款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对二位申请执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柴某的实际困难及所面临的法律后果。

  最终,三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至此,作终结执行的结案处理,避免了不必要的伤害及损失,在不伤和气的情况下有效将矛盾化解在了基层。

  在执行工作中,该院善于巧鉴“枫桥经验”,将释法析理与信息调研措施并举形成“调研+调解”工作模式,以柔性、经济的方式耐心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成当事人和解,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完)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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