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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林区法院:深入推进纠纷实质化解

发布时间:2023-10-08 15:55:14

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8日电 (张开奇 陈香莲)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审理了首例业主知情权纠纷案件。

据了解,原告系某小区业主,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某小区在管物业服务企业。该物业公司自2020年11月入驻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在管期间,某物业公司未主动公示物业服务事项、负责人员、服务人员基本情况、职责分工。

原告认为,小区服务人员不明、情况不知,严重影响了物业服务人员和业主的和谐交流,就此事原告多次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物业均不予理会。原告向该物业公司、社区、物业办均递交了《申请公开某某小区相关文件的函件》,但该物业公司仍不进行公示。

原告认为该物业公司行为严重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因此原告代表该小区业主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该物业公司公示物业服务事项、负责人员、服务人员基本情况、职责分工等事项。

案件受理后,法官联系原告了解到案件基本情况,发现该案案情简单、诉求清晰明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快速结案,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提升审判质效。但考虑到该案涉及民生,简单判决解决不了案件背后深层次实质性矛盾问题,该纠纷的解决更需要的是矛盾的缓和、双方的相互理解、而不是法院的强制性的判决。

法官决定以解决纠纷实质性问题为目标,找到被告物业公司释明民法典中关于业主知情权相关法律规定。该物业公司表示原告所述基本属实,双方具有误会,未能及时化解,致使矛盾不断升级,导致该纠纷的发生,并表示尽快按照法律规定做好物业信息公示,以满足业主的需求。

法官向原告转达该物业公司的态度,并为其调解。经原告同意与被告共同商讨调解方案,双方最终自愿达成一致意见,该物业公司一周内按照协议内容将物业信息公示栏挂置小区墙面,此案就此调解结案。(完)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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