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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给付义务 九台法院:拘留15日!

发布时间:2023-10-11 14:24:35

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11日电 (张开奇 孙焱)为进一步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一起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案件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15日决定。

据悉,被告王某于2020年1月在原告张某处收购玉米,但并未支付全部钱款,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于2020年3月一次性还清,但协议到期后,王某以各种理由拖欠,故张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经审理查明,判决王某偿还张某剩余欠款。判决生效至今,王某一直未履行法律生效判决所规定的给付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办案法官邓华第一时间查阅卷宗,对王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冻结。因双方原为同村村民,平时关系融洽,邓华本想以和平方式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但经过长时间寻找,王某仍下落不明,电话也已空号,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后经多方打听,找到王某现使用电话号码并将其约至法院。邓华与其沟通、耐心释法明理,但其仍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在执行期间,王某也从未向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

劝导无果后,为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邓华向其发出拘留决定书,将王某送进拘留所。(完)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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