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11日电 (张开奇 刘益杉)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本区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
据了解,王某等十二名被告人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长春市多个地点非法存放、运送、销售罐装“笑气”,并从中获利。
经审理,王某等人非法经营一氧化二氮,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法官提醒:长期大量吸食“笑气”,不仅会造成认知功能、记忆力损害,还可能导致脑缺氧及脑神经、运动神经损伤,严重的会出现瘫软、半瘫等症状,甚至窒息死亡,并且现已有个别人员过度吸食致幻,引发自杀案件。广大民众要自觉抵制不法分子蛊惑,不好奇、不尝试、不滥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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