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17日电 (谭伟旗 黄一宁)近日,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法官彭梦奇送去一面锦旗。
据悉,2021年11月,原告黄某某向被告陈某某转款,入股被告经营的足疗馆,后该足疗馆亏损出兑,原告未能收回投资款,遂起诉到该院,请求被告返还上述款项。
法官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在通过电话、邮寄、电子送达平台等方式均未与被告取得联系的情况下,送达人员当即到案涉足疗馆上门送达,到达时足疗馆未营业。
送达人员没有选择立刻离开而是在后门等待,终于,在被告妻子出门时,成功向其送达了诉讼文书。被告准时出庭并提交了答辩意见。
庭审中,法官查明足疗馆的加盟及退伙协议中均未体现原告的股东身份,原告也从未参与过经营,故认定被告没有和原告构成合伙关系,原告没有取得股金的合法依据,被告依法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原告,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完)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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