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16日电 (张开奇 张婷婷)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跨越千里,执结一起借款纠纷案件。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A公司因借款合同产生纠纷,将被执行人陈某、唐某诉至法院。
在执行过程中,经A公司申请,该院查封了唐某名下一栋别墅。执行法官陈鹤在对查封的该房屋进行详细现场勘查时,发现该房屋是一个上下四层楼的结构,并且房屋内家具、家电以及私人贵重物品众多,如果强制腾迁可能给唐某造成损失。
为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陈鹤多次联系陈某、唐某,但一直无法联络到。于是,陈鹤联系上了唐某的婆婆,在多次与其进行沟通后,提供了唐某、陈某的联系方式。
唐某告诉执行法官,其因患疾病一直在外地治疗,现在身体情况不能乘坐飞机等交通工具。为了尽快实现申请人的权益,陈鹤当即决定奔赴唐某所在地,说服其主动腾迁,尽快交付房屋。
陈鹤一行找到唐某后,将其带到当地法院的听证室进行沟通,对唐某进行释法明理、极力劝说。经努力,唐某、陈某二人终于同意主动腾迁房屋并约定了腾迁时间。
但陈某回到长春后,并未及时腾迁房屋,陈鹤多次上门督促搬家并掌握腾迁进度。最终,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下,陈某用时三天将房屋腾空完毕,并配合法院将房屋钥匙交付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成功执结。(完)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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