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20日电 (谭伟旗 张煊)近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走进东北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小学,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与四年级的同学们“沉浸式”体验法律的世界,共同探寻“法律是什么?”
“‘獬豸’会用角撞倒坏人!”由于刚刚学习过《山海经》中描写“獬豸”的章节,课堂上,法官范丽丽从“法”的文字演变讲起,邀请同学们一起回顾“獬豸”的特点,了解古代神话传说中“獬豸”和“法”的奇妙关系。
在生动有趣的分享中,同学们明白了“獬豸”象征着公平正义的原因,也进一步体会到法律的文化与内涵。
随后,法官结合学生们的年龄特点,增加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讲解,让同学们把法律想象成游戏规则,真正理解法律对于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
在同学们初步了解法律后,法官引导同学们思考法律和自己的关系,提出“法律上我的身份”“法律给我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对我的保护”三个问题。
“我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2岁以后才可以骑自行车上路!”……为了让同学们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范丽丽通过真实案例进行以案释法,详细介绍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具体保护作用等内容,引导同学们健康成长。
最后,法官与同学们一起认识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等法律相关职业,解答同学们的疑惑。
整堂普法课气氛热烈,同学们运用自己学习过的相关知识,积极与法官互动,进一步了解到“法律从哪里来”“法律是什么”和“法律职业都有什么”等内容,让法律的种子在同学们的心中生根发芽。(完)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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