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20日电 (谭伟旗 迟爽)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
据悉,今年2月,被告小刘向原告小王借款,承诺第二天偿还,小王用转账将借款支付给小刘,借款到期后,小王多次催要,小刘至今未还。
承办法官接到这起执行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小王询问具体借款情况、小王是否对小刘的家庭、住所、经济收入以及所欠债务总额情况有所了解。
在承办法官与小王和小刘约谈过程中,小刘同意用自己的工资偿还小王的欠款,且小王主动承诺放弃对小刘的利息、保全费等款项的执行,小刘非常感动,再三感谢小王的体谅。至此,这起借款合同纠纷从找不到被执行人为开始,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为结局。
法官介绍,执行案件的解决,很多的时候不仅需要法院的强制执行力,更需要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配合,有的时候双方各退一步,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不失为明智之举。(完)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