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1日电 (谭伟旗 于博)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全省青年文明号的宣传引领作用,近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教育处联合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为西五小学的同学们送上一堂生动有趣的法治课程。
当天,长春中院宣教处干警于博以“法律中关于年龄的规定”为主题,用通俗易懂、亲切活泼的语言,结合胎儿的权利保护、民事行为能力、刑事责任年龄等知识点,为同学们讲解了8周岁、14周岁、16周岁等年龄节点,在法律层面的重要意义,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
活动现场,法官干警为学生们发放长春中院制作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册,针对学生们感兴趣的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校园霸凌等相关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希望同学们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习惯,在每个年龄段都要“依法长大”。
随后,长春南关法院法官、法治副校长黄磊对同学们进行了模拟法庭辅导。法官选取3个真实的刑事庭审视频片段,向同学们展示刑事法庭的布局以及刑事案件的庭审流程。
庄严的庭审氛围引起了同学们的浓厚兴趣。在法官的启发下,同学们一起回顾了视频中出现的各种角色,法官还对公诉人、辩护人、书记员、法警等角色的职责分别进行了讲解。
长春中院宣教处大力推进“法院+教育”一体长效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推动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用心讲好每一节法治课,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以法治力量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今年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期间,长春中院宣教处联合各业务庭分别走进长春市各中小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法官们通过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详细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具体内容,向学生们详细讲解了关于校园欺凌、电信网络诈骗、交通安全等相关法律知识,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意义。
今后,长春中院将继续发挥青年文明号集体示范作用,深入做好普法七走进等各项工作,让法治教育走心、走实,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生活的普法宣传活动为法治建设不断贡献力量。(完)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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