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6日电 (谭伟旗 孙冰)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依托行政争议诉前化解中心,联合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化解一起工伤保险理赔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已自动履行完毕。
据悉,吉林省某单位职工肖某在工作中突发疾病倒地昏厥,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经人社部门认定肖某构成工伤(工亡)。后该单位向九台社保局提出工伤保险理赔,社保局经查发现肖某在生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故未受理其工伤保险理赔申请。
为快速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张铃捷第一时间向当地社保局了解情况,并联合当地检察院行政调解员开展座谈,积极促成双方调解。
通过法官和调解员的细心指导和释法明理,最终社保局同意办理工伤保险理赔,支付工亡赔偿金等理赔款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后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法院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了依法审查,出具行政诉前调解书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其法律效力。
案件处理结果兼顾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行政机关履职,成功开启“行政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新模式,为行政争议的诉讼与非诉讼解决机制的衔接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
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利用行政诉前化解中心平台,持续探索行政争议解纷新模式、新思路,继续加强府院联动,聚合多元力量,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周期短、成本低、保障强、效果好等优势,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高效化解。(完)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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