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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二道法院:谁为理石的“裂纹”买单?

发布时间:2023-11-09 14:36:02

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9日电 (谭伟旗 李天一)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案件。据悉,张某在商家处购买了不同种类的大理石拟用于家中不同区域的安装,但石材尚未安装过半,张某发现到货的绝大部分大理石上已出现裂缝。

经与商家沟通,商家表示大理石作为天然石材有开裂的状况是正常的,且在张某购货时已告知其天然石所具有的属性和风险,可以帮其修补,但是不能予以更换。因双方协商未果,张某将商家起诉至法院。

该案中,针对踢脚线部分的大理石货款商家无异议,对于楼梯踏步部分张某提供了在其他石材处另购大理石进行安装的销售单用以证明其家内楼梯踏步重新安装大理石所用货款,商家对此不予认可并表示销售单系张某在别处另购的石材。

最终,法院判令商家赔偿张某大理石货款。对于张某因大理石产品质量问题申请鉴定的费用,因该费用系为了查明和确定案涉石材的质量和性质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也是商家的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所以此次鉴定费用亦由商家承担。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如有产品质量问题或与卖家描述不符情况,应立即与商家协商退(换)货退款及相关事宜,并注意保留消费凭据及协商材料。在消费者权利受到侵害,无法与商家协商解决时,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作为商家要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否则要对售卖不合格产品行为买单。(完)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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