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9日电 (谭伟旗 孙哲)近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一次性成功调撤8起劳动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履行完毕,做到事了人和民安。
8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从实际出发,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实际行动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据悉,该案系上诉人贾某等8人分别与上诉人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二审双上诉案件。贾某等8人与公司分别签订《劳务合同》,担任公司门卫保安工作。入职后不久,公司未按约定按时足额向上诉人贾某等8人支付劳务报酬及补助和奖金,故贾某等8人诉至法院,要求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支付拖欠工资、补助和奖金。
主审法官陶春志详细翻阅卷宗后,认为该案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既应当考虑到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又应当注意对企业的影响,还应当注意把握好民生类纠纷涉及群体的诉讼导向。
主审法官决定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法官耐心细致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讲清其中利害关系,引导当事人化解矛盾。
经过多次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提出撤回起诉、撤回上诉申请,并当场履行完毕。8起劳动争议系列案件得以快速圆满解决,收获双方当事人点赞。
该院民三庭充分把握辖区地域特点,采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高效化解涉企纠纷案件。未来的工作中,该院民三庭将不断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创新司法为民方法举措,提升服务群众质量水平,解决好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愁盼和堵点、痛点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完)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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