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9日电 (谭伟旗 陈颖)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清和法庭当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让农民工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
据悉,2021年1月至6月,原告郑某为被告张某承包的装修工程提供劳务,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该工程于2022年6月完工验收,实际产生劳务费用,郑某多次索要,张某以发包方未支付其款项为由一直未予支付,郑某无奈诉至法院。
为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农民工诉累,法官王乃弘在受理案件后,立即定下开庭时间并与被告张某沟通,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尽快化解纠纷。
开庭当日,被告张某起初称自己目前无力支付劳务费用。法官一方面从法理的角度向被告释明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的认定,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原告郑某实际提供了劳务,其应当支付劳务费用。一方面从被告支付能力角度出发,提出分期支付方案。
最终,通过法官耐心的释法析理和调解工作,被告张某同意分三期向郑某支付劳务费用,案件当庭得以调解解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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