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13日电 (谭伟旗 杨蕾)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妥善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
据悉,张某承包楼体清洁工程,与刘某协商后表示,刘某负责招收清洁工,工资款及交通费用由张某承担。刘某按照协商内容完成楼体清洁工程后,张某并未按照协商内容给付全部工资款,故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给付相关款项。
诉前调解员在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后,结合实际情况,从法理、情理等多角度入手,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
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分两批次将相关款给付刘某。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依法对该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解纷模式,最大限度地将纠纷化解于诉前,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今后,该院将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高效便捷的司法举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完)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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