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14日电 (谭伟旗 孙雨辉)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院长卢玉红独任审判,开庭审理一起被告人高某犯诈骗罪案件。榆树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
据悉,被告人高某在网络上发布“跳大神”视频,称其可以给人看癔病。被害人王某闲来无事,浏览高某的视频,并添加关注。后王某的孩子生病迟迟未愈,向高某“求助”,高某以给孩子掐算为由,索要钱财。
高某又对王某谎称自己是某农电局副所长,以承包工程、给工人开工资为由,先后骗取王某给其转账。高某在返还王某部分钱款后,便“人间蒸发”,王某多次联系高某未果后报警,公安机关把高某列为网上逃犯,高某知晓后,投案自首。
卢玉红围绕本案事实及相关证据,通过法庭审理充分听取了公诉人和被告人意见,依法认定高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考虑其投案自首且认罪认罚,对高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同时责令被告人退赔王某经济损失。
院长带头办案是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影响。要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带头多办案、办好案,有力地激发全院干警执法办案的积极性,加强对年轻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的业务指导,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严格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常态化、高效率助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有力提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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