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21日电 (谭伟旗 吴云峰)小酌怡情,大饮伤身。日常生活中,亲朋好友间聚会饮酒助兴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但若没把握好“度”,则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就调解了一起酒后互殴案件。
据悉,当事人孙某与鞠某系朋友关系,一日因酒后发生矛盾致使双方发生互殴,派出所对双方进行拘留和罚款处罚。孙某觉得委屈,遂以自己受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鞠某赔偿孙某医药费、手机维修费及衣物损失等费用。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考虑到双方矛盾因“酒”引起,又是朋友关系,在此次事件中双方均有损失,都有和解的意向,但碍于情面谁都不愿意迈出和解的第一步。
故承办法官将案件的重点放在调解工作上,聚焦矛盾焦点从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出发,结合法律规定与道义情理对双方进行劝说调解,积极消除双方对立情绪。最终原被告在承办法官反复耐心沟通劝解下,冰释前嫌、重归于好,案件以撤回起诉结案。
法官提醒,饮酒要恰到好处,切勿因一时贪杯引发矛盾纠纷。在日常生活中,应理性饮酒,量力而行,酒后更应该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做到喝酒有品、处事有度,不触碰道德底线、不逾越法律红线。(完)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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