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孤家子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执行款当即给付,案结事了。
据悉,今年9月,被告张某与原告王某因驾驶车辆发生口角,为泄一时之愤,张某在某商店门口与王某进行殴打,致王某受伤。经诊断,王某头部损伤、颈部挫伤,且住院3天。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事实情况,在多次进行沟通调解后,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官便决定开庭审理此案。
开庭前,办案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最终,法官成功说服双方放下了心中芥蒂,达成调解协议,张某给付王某医药费等全部经济损失,并当即履行,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近年来,因“路怒”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在交通参与过程中,忍一忍并不是吃亏的事,逞一时之快、斗一时之气,轻则刮擦破财,重则车毁人亡,引发恶性交通事故。广大驾驶员要注意养成良好的文明行车习惯,在行车过程中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刘栋)
来源:中新网吉林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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