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小城子法庭经过多次调解,化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原告拿到了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皆大欢喜。
据悉,今年3月,被告因祭祀引发火灾,由于火势较大,致使原告树带烧毁1000棵树木,原告找到被告、村书记、派出所协商赔偿事宜,但未果,遂起诉至小城子法庭,要求被告赔偿树木损失。
秉承“推进诉源治理,把诉前调解挺在前面,为矛盾纠纷做减法”的原则,办案法官立即联系村干部,与双方当事人来到了村部,一同协商寻找双方平衡点。但双方各执一词,对赔偿数额及双方应该承担责任比例意见分歧过大,调解不欢而散。
近期,原告申请对树木损失做司法鉴定,虽然根据鉴定结果可以轻松作出判决,可简单地“一判了之”,既不利于深层次化解双方矛盾,还可能导致两家矛盾激化升级。怀着破釜沉舟的决心,办案法官立即召集双方来法庭开展诉前调解。
由于被告态度强硬,拒绝前来法庭,办案法官只能与原告前往被告家中,在长达两个小时的调解过程中,法官转变调解思路,与村委会协作,通过与双方“背对背”沟通、“面对面”交流,从法、理、情多方面沟通、疏导后,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被告给付原告树木损失款。至此,该案终得以圆满解决。
“诉前调解”作为多元解纷工作的方式之一,能保证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化解纠纷。近年来,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真正解决好老百姓身边的烦心事,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刘栋)
来源:中新网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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