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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警方成功救助多只野生动物

发布时间:2023-11-30 09:07:50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11月29日电(刘璐)冬季是发生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大辖区野生动物保护力度,有效预防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伊春公安以“昆仑2023”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巡护、打击、救助并重,多措并举、多点发力,依法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延伸宣传触角,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行动中来,营造人人参与保护野生动物浓厚氛围。连日来,成功救助多只野生动物受到广大群众一致点赞。

救助野生大眼萌鹰。11月14日,伊春市嘉荫县乌云镇热心群众手捧一只受伤的野生猫头鹰,急匆匆地来到伊春市嘉荫县公安局乌云边境派出所进行求助。民警立即对猫头鹰进行检查,发现猫头鹰嘴角有血迹,疑似在捕食过程中受伤,随后民警将猫头鹰小心翼翼地放进一个纸箱,与当地野生动物救助站取得联系,转交给专业工作人员做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待其恢复达到放生条件后,再将其放归大自然。

救助受伤大鸟回家。11月17日,伊春森林公安局美溪分局民警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大鸟蜷缩在角落里,虽无明显外伤,但却不能自主飞行。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其装入保护袋中,送至黑龙江省小兴安岭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研究中心进行救助,经研究中心工作人员鉴定,该鸟类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短耳鸮,并将其悉心照料,待其能够自主飞行后放归大自然。

救助友好访客鸡鹰。11月6日,有热心群众到伊春森林公安局朗乡分局送来一只疑似受伤的野生鸟类。经民警对该鸟类身形特征比对,疑似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鸡鹰。初步检查发现该鸟类翅膀受伤,并且吞咽功能受损无法进食。经民警半个月的悉心照料,该鸟类翅膀逐步恢复力量,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便在野外将其成功放生。

救助落难“萌”禽。11月19日,伊春森林公安局乌马河分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发现一只猫头鹰疑似受伤。接到求助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猫头鹰并无明显外伤。随后民警将猫头鹰小心装入丝袋内,送至黑龙江省小兴安岭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研究中心。经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检查,发现猫头鹰并无大碍,对其观察后即可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朋友们,如发现受伤或被困的野生动物,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或者拨打报警电话,尽量避免与野生动物直接接触,防止误伤。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均是违法行为,如果发现,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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