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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法院:房屋租赁生矛盾 法官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3-12-04 13:59:19

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4日电 (谭伟旗 宫宇)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件涉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为感谢法官耐心公正的工作态度送去锦旗一面。

据悉,原告将某小区某栋楼租赁给被告医院,由于医院欠付租金,原告曾将其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返还房屋并支付欠付的房屋租金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医院陆续支付完毕上述款项。后经医院申请,原告同意其继续占用该楼经营,但是医院既不支付房屋占用费也不腾迁房屋,原告再次将医院诉至法院请求腾空房屋返还原告并支付占用房屋期间的费用。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胡忠宇迅速组织双方参加听证,了解基本案情、总结争议焦点。该案双方当事人合作多年,有一定调解基础,为节约诉讼时间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以“面对面+背对背”的方式展开调解。

基于医院一直占用该房屋的情况,法官向负责人了解医院实际经营情况、资金状况,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劝说其筹措资金,及时履行。

同时,法官向出租方说明医院现实困境,希望其理解被告的实际困难。在法官多次调解下,原告主动减免部分租金,被告承诺分期支付款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此案的成功调解,保证了出租方权益及时兑现的同时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节约诉讼和司法成本。

今后,该院在审判工作中将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放在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位置,推动矛盾纠纷在一审程序实质化解,最大可能实现案结事了。(完)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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