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5日电 (谭伟旗 何博伦)近日,通化县人民法院联合当地检察院和当地慈善总会共同设立“通化县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并举行签约仪式,共同签署专项基金合作协议。
签订仪式上,通化县法院行政庭庭长蔡宏超就司法救助的重要意义、方针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说明,表明此举旨在整合救助资源、拓宽救助渠道,加大对生活面临急迫困难当事人、妇女儿童、残疾人、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随后,三方与会人员就司法救助审批监管、资金募集、管理使用等各项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一直以来,该院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积极服务、主动关怀,不断加大对因案致贫返贫家庭的司法救助力度,三年来为23位当事人累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00余万元,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传递司法温度。(完)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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