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5日电 (谭伟旗 韩林序)为进一步强化人民法院依法履职,以有力监督提升司法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法检两家沟通协作,共同促进司法公正,近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一行,列席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
会议由长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贵利主持。会上,承办法官汇报了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一案的基本事实、争议焦点以及合议庭对案件拟判决结果的意见。委员经过详细认真的讨论,针对案件焦点问题,综合案件事实、情节,以及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方面,逐一发表意见,最终形成审委会决议。
任贵利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举行“两院”工作交流会商会,就法检之间强化协作配合、统一法律适用、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等方面达成共识。
今后,长春中院将始终坚持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常态化,推动双方就疑难复杂案件深入开展交流讨论,确保将公正司法、维护大局、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落到实处,更加积极接受监督,不断将外部监督的“推动力”转化为自身发展的“生产力”,全面提升司法审判工作质效。
李军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制度,是法律赋予“两院”的重要法律责任。长期以来,法检两院建立并坚持常态化会商机制,相关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支持和认可,这也充分展现出“两院”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观念和法治精神。
希望法检双方能够充分发挥好此项制度优势,强化沟通、凝聚共识,进一步统一司法标准和办案尺度;密切协作、同向发力,推动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良性互动,共同致力于提升司法公信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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