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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朝阳法院一天成功调解三起家事纠纷

发布时间:2023-12-07 08:23:50

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6日电 (谭伟旗 陈颖)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清和法庭法官李清香一天成功调解了三起家事纠纷,不仅展现了其过硬的业务能力,更传递了司法温度,彰显出人文关怀。

在第一件遗嘱继承纠纷中,被继承人去世后留下遗嘱,将其个人所有的房屋和车辆由其妹妹继承管理,用于赡养其父母。但被继承人配偶有异议,认为遗嘱写的是继承管理,被继承人的妹妹只是遗产的管理人,并非继承人。

被继承人的妹妹诉讼到该院要求判令被继承人的房屋和车辆由其继承,被继承人配偶配合其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法官在庭审中充分听取了双方陈述后,耐心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继承人所有的房屋及车辆由其妹妹继承,其余财产归被继承人配偶所有。

在第二件遗嘱继承纠纷中,被继承人父母已经去世,无配偶和子女,只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哥哥。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其名下的房屋份额由大姐继承(该房屋系由四人继承所得),但姐弟三人对如何处置房屋未能协商一致。

被继承人的大姐诉讼到该院,要求对案涉房屋依法进行分割。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和细致调解,最后三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继承人的大姐占有该房屋80%的份额,被继承人的二姐和三哥分别占有10%的份额。

在第三件离婚纠纷中,因被告经常出国,原、被告聚少离多,经过开庭了解情况,法官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被告也表示同意离婚,且无其他争议,最终该案顺利调解结案。

对于法官来说,调解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而是需要用心、用情去做的。法官表示,在家事纠纷案件中,会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心声,寻找他们内心深处的需求和期望,根据每个案件的特点找到相应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努力维护家庭的和谐与安宁。(完)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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