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钢城法庭审理一起企业间的买卖合同纠纷,通过调解圆满解决了纠纷问题,有力保障了双方的利益,维护了企业间的合作关系,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悉,原告与被告在2022年签订了一份设备买卖合同,被告收到原告交付的设备并予以验收,但被告仅给付了部分货款,尚欠原告钱款至今未付。
在开庭前,承办法官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得知原、被告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被告也已给付原告货款表示诚意,并希望承办法官能够帮助沟通,将剩余货款分期偿还。
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争议不大且是多年合作伙伴,如果一判了之势必会影响后续的合作,法官与双方积极沟通,确定分期还款时间及细节,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经过调解,双方矛盾得到了有效解决,维护了企业间的稳定合作,该院将继续发挥司法为民精神,不断以高水平、高质量司法服务助力区域营商环境健康发展。(谭伟旗)
来源:中新网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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