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务车辆驾驶安全管理,保证干警安全出行,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会上,该院综合办公室主任张继元传达了关于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文件精神,并对车辆使用平台化操作的具体流程提出要求。
会议上,该院要求, 各部门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负责人要强化管理职责,规范干警用车行为。干警在出行前要对车辆进行清洁和检查,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
要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故障,发现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严格按照程序报修及处理,办公室会第一时间给出解决方案,确保公务用车顺利出行,为审判工作做好后勤保障。
下一步,该院综合办公室将继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确保警用车辆合理、高效、安全使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抓好新区法院公务用车标准化、精细化。(谭伟旗)
来源:中新网吉林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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