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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明年3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3-12-25 16:45:43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12月25日电(记者姜辉)24日闭幕的黑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双近介绍,制定这部条例,对反家庭暴力的预防、处置、救助等予以具体规范,是提升黑龙江省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反家庭暴力立法工作。2023年初,黑龙江省人大社会委会同常委会法工委、黑龙江省妇联制定立法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起草条例草案。11月初,初次审议条例草案后,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调研、组织专家认真论证的基础上,多次修改完善条例草案。经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表决通过。

  条例共7章42条,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科学界定概念,促进广泛认知。二是明确各方责任,推动社会共治。三是突出预防为主,进行全程规范。四是规定首接责任制度、强制报告制度、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临时庇护救助制度、保护被害人制度等6项制度,加强全面保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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