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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潘津派出所救助一只二级保护动物" 隼"

发布时间:2024-01-02 16:58:54

中新网新疆新闻12月31日电(哈迪热亚·于散江)保护动物就是维护生态平衡,近日,伊宁市潘津派出所积极救援野生动物,使其重新回到大自然,用实际行动守护自然生态。

近日,伊宁市潘津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求助称,他在去往自己农田的路上发现了一只“老鹰”被受伤在路边,疑似是国家保护动物“隼”,请求协助处置。接警后,伊宁市潘津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民警赶往现场后,经查看鉴别,这只疑似“老鹰”确为野生“隼”,且未发现受伤痕迹,随后民警将这只“隼”带回所内安置在并立即联系了伊宁市林业草原局月野生动物保护办,经工作人员鉴定这只“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目前,受伤的“隼”已被专业人员带回救治,待恢复行动力后,再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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