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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兜售露马脚 塔城市公安局查获12箱非法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2024-01-02 20:04:22

中新网新疆新闻1月2日电(唐豫)临近年底,塔城市辖区居民李某自以为找到“商机”,私自从外地购买烟花爆竹到塔城市,想着囤到过年倒卖,但最终难逃民警法眼。近日,塔城市公安局和平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2箱。

2023年12月28日,和平派出所收到线索,塔城市有人网上私自兜售烟花爆竹。获悉情况后,和平派出所党支部组织党员专项服务队开展“党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企业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立通过摸排调查,很快将视线锁定了李某,并立即赶往二工镇李某家中调查。

“别听他们瞎说,我哪里来的这种东西!”面对上门询问的民警,李某矢口否认,一口咬定自己从无储存和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但李某慌张的神色露出了马脚。经过一番搜寻,民警当场在李某家卧室中找到了12箱未拆封的“加特林”“仙女棒”等非法烟花爆竹。

面对证据,李某如实供述了违法事实。原来,今年8月李某购买了11500余元的烟花爆竹,准备元旦春节在塔城市私自售卖赚笔钱,自以为找到了“生财之道”,没想到一件都还没卖出就被民警发现了。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逃避了国家税收,未经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对正规合法烟花爆竹势必构成威胁,极易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此外,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民宅或者废弃厂房内,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就好比放着一颗“定时炸弹”,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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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