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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地)首家“爱心屋”“敬老食堂”在鹤岗市建成运营

发布时间:2024-03-06 15:09:38

  黑龙江网讯(记者 贾博)今年3月5日,是第61个全国“学雷锋纪念日”。为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打造文明实践先锋阵地,3月5日,黑龙江省市(地)首家“爱心屋”“敬老食堂”“时间银行·爱心超市”揭牌仪式在鹤岗市举行。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发展中心,鹤岗市文明办、市文联相关负责同志,鹤岗市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会负责人及志愿者代表出席揭牌仪式。

  “爱心屋”项目是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指导下,由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发展中心组织实施的文明实践项目,旨在为星级志愿者和特殊困难群体免费提供爱心早餐,为有需要的群众免费提供饮水、移动设备充电、应急救援设备、简单医疗救助、临时休息等便民服务。此前,已在哈尔滨市建成运营海城街、宣化街、嵩山路、兴南路、文化街、一匡街等六处“爱心屋”。截至2023年12月底,累计为社区鳏寡孤独老人、残疾人、星级志愿者免费提供早餐1.36万份。

  为进一步深化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推动全省各地精神文明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更好发挥文明实践阵地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将“爱心屋”项目铺向全省各市(地),经充分协商争取,在鹤岗市爱心人士李小菊和鹤岗市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会的支持助力下,在鹤岗市搭建了市(地)首家、全省第八处“爱心屋”,每天为鳏寡孤独老人、残疾人、孤困儿童等困难群体和星级志愿者免费提供早餐、热饮、充电等服务;搭建了市(地)首家“敬老食堂”,每天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午餐服务,日均可满足500余人用餐需求,预计年提供服务10余万人次,有效解决了老人们的后顾之忧,让每一位老人都能吃上一口热乎饭;搭建了“时间银行·爱心超市”,为志愿者提供“时间银行”积分兑换生活物品服务,更好激励回馈鹤岗市志愿者。建成运营后,“爱心屋”“敬老食堂”所需物资由李小菊爱心团队负责筹集,日常运营管理由鹤岗市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会负责,省志愿服务发展中心负责监督指导。

  活动现场,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会的志愿者们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暖心服务,充分展现了鹤岗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省志愿服务发展中心将在省文明办的支持指导下,持续深入探索,努力将“爱心屋”“敬老食堂”项目推广到全省各市(地),全力打造龙江文明实践品牌,温暖更多需要关爱的人。

来源:黑龙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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