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长春8月13日电 (记者 郭佳)在吉林省拍摄一部投资额在1亿元(人民币,下同)左右的电影,拍摄全过程可以享受到剧本、创作、拍摄、发行补助,影片放映、播出、获奖奖励,以及符合条件的税收减免政策。在省级层面,可以得到最高2000万元左右的资金支持。
记者13日从第十九届中国长春电影节新闻发布会获悉,吉林省多部门最新联合印发的《吉林省推动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推出上述新政策。
第十九届中国长春电影节组委会副主任、执委会主任张志伟介绍,《方案》提出推动电影创作生产、推动长影集团振兴发展、支持长春市建设“世界电影之都”、健全电影产业链条、推动新型电影业态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等8个方面26条举措。
张志伟表示,在电影创作方面,《方案》提出通过采取丰富创作资源、加强选题策划、支持重点创作项目等措施,提高省产电影的创作质量和数量,逐渐形成多类型、多题材、多样化的创作格局。
吉林省有着悠久的电影文化历史和丰厚的电影文化资源,长影集团(长春电影制片厂)是新中国电影事业的摇篮,拍摄的《五朵金花》《上甘岭》《英雄儿女》《刘三姐》《白毛女》等影片影响了几代中国人。
近些年,电影《狙击手》、电视剧《人世间》等一大批影视作品在吉林省取景拍摄,初步形成“拍在吉林”的品牌集聚效应。
为了让影视企业、剧组享有优质拍摄服务,吉林省还出台《支持服务影视作品在吉拍摄工作机制》,并专门编制《拍在吉林——影视剧拍摄服务指南》。
在硬件设施上,长春净月区影视拍摄基地规划建设30个影棚,现一期20个3000平方米至7000平方米影棚全部封顶,已投入使用3个。5G数字影视基地长春算力中心一期已投入使用,二期项目也将启动,全部建成后,可提供10P超算及300P智算能力。(完)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