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支持标准有哪些变化?
答:从2025年起,我省省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有了提高,其中:硕士生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博士生由每生每年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所需资金按照现行办法执行。省属高校可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自行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最高不超过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
问:高中阶段和中职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有了哪些变化?
答: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望奎县、兰西县、青冈县、明水县等11个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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