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黑龙江省培育发展新食品奖励政策实施细则》,明确对省内获批经国家审批许可的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三新食品”企业给予专项奖励,每项产品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该政策聚焦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微生物蛋白等新食品及配料开发,申请奖励的企业需在黑龙江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品需通过物理改性、生物制造等工艺生产且实现本地转化,同时企业需非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值得注意的是,仅通过安全性评估的天然来源产品,以及非企业原始申报获批的产品,均不在政策支持范围内;同一“三新食品”行政许可仅可享受一次奖励,联合申报企业需确定单一申报主体,杜绝重复申报,若同时满足黑龙江省其他省级扶持政策,也将按同一项目不重复支持执行。
省工信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政策的出台,是黑龙江省落实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的具体举措,将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全省食品产业向高端化、特色化、创新化发展。
来源:哈尔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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