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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构成

发布时间:2011-04-01 14:37:33

  丹东市有35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总人口为85.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5.89%,少数民族人口比重在全省居于首位。 汉族人数量最多,人数第二的当属满族,共有816241人,其次是蒙古族(30422人),回族(17380人),朝鲜族(16524人)。此外丹东还生活着很多“珍稀”少数民族,像维吾尔族、白族、佤族、高山族、赫哲族等16个少数民族分别在丹东不足10人,哈萨克族、拉祜族、塔塔尔族各有2人,另外东乡族、景颇族、毛南族、京族暂时分别只有1人生活在丹东。随着丹东的发展,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同胞在这里安家落户。

    朝鲜族是一个极具生活个性的民族。丹东与邻国朝鲜隔江相望,世代往来,两国居民生活习俗互为影响,形成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异国情调。丹东朝鲜族主要分布在丹东市城市区,宽甸满族自治县沿鸭绿江地区和凤城,东港两市农村。

  丹东市把发展民族经济作为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扶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自2000年我市正式启动“兴边富民行动”以来,先后为民族地区争取了国家和省专项资金9280万元,组织实施了310个项目;合理、充分开发利用丰富的资源条件,开展天然林、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森林景观、绿色通道五大生态保护工程,引导民族地区发展食用菌、柞蚕和牛羊养殖业等特色产业,扶持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重点的民族企业,实现了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奠定了实现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使少数民族群众的收入稳步增长;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积极开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离不开少数民族”教育,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化解矛盾纠纷,为各民族共同进步、构建和谐丹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严格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辽宁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各项权益,促进了各民族和睦共处、团结互助。

  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倾斜。仅朝鲜族教育,市、县两级政府就先后投入资金161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朝鲜族“双语”教学教研等。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东北新闻网

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