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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票区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鼓励投资的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1-09-07 01:57:03
    1、在南票区投资举办企业(必须取得合法法人资格,下同),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新建生产性项目(煤炭采掘业除外,下同)和投资教育、水利、交通、环保、城市公用设施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除缴纳国家、省、市应收部分和劳保统筹、自来水入网费、热源集资费以外,其它一律免收。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新建流通、服务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改造生产性项目,减半收取。

    2、新建和改建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水、电、气、热、运输、通讯等条件,有关部门优先安排,收费按最低标准执行。

    3、新建和改建项目用地,可以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期限或租赁期限可按国家规定的最高期限办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期限内,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期满后,使用者可优先续期。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新建生产性项目和投资教育、水利、交通、环保、城市公用设施的项目及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新建流通、服务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改造生产性项目,土地出让金除上缴国家、省、市部分外,地方政府受益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返还。

    4、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新建生产性项目,自投资年度起,前2年企业纳税中形成地方财政收入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返还;第3至5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企业所得税20%)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返还。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改造生产性项目,扣除原企业上年纳税基数后,享受上述鼓励政策。新建或改建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生产性项目,税收返还政策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区长办公会议另行议定。

    5、投资教育、水利、交通、环保、城市公用设施的项目,自投产年度起,前5年企业纳税中形成地方财政收入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返还;第5至10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企业所得税20%)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返还。

    6、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新建流通、服务业项目,自投产年度起,第1年企业纳税中形成地方财政收入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返还;第2至3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企业所得税20%)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返还。

    7、外商投资企业除享受上述奖励政策外,继续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从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前两年免交,后三年减半收取。

    8、对完成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任务的各乡(镇)、街道,区政府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资金补贴,固定资产投资不足1000万元的,按投资额的1%给予补贴,但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含1000万元),按投资额的0.5%给予补贴,但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贴资金由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统一支配,用于招商引资工作。区直有关部门为乡(镇)、街道引进项目牵线搭桥或直接引进项目,根据所介绍项目数和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由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给予区直有关部门相应招商经费补贴。

    上述第1至8鼓励政策由区经济贸易局负责解释。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由区经贸局会同区财政局、审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审定。

    9、加快资源勘查和开发。加强与勘查机构、科研院所的联系,进一步论证已勘查资源的品位与开发前景,制定矿产资源开发中长期规划,实行“谁勘查、谁开发、谁受益”和有偿转让的政策,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并逐步形成产业优势。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资源勘查与论证前期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10、建立和完善项目储备库。实行项目前期论证经费财政列支制度,从我区资源的比较优势出发,重点围绕电厂尾渣利用、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有色金属冶炼、大枣等农产品深加工方面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筛选和储备一批市场前景好、生产规模大、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力求形成开工建设一批、前期工作一批、开发储备一批的工作格局,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做好基础性工作。

    11、大力推进园区规划建设,为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打造平台。园区经济不仅有利于形成产业集群、有利于节约资源,而且是牵动对外开发全局的关键性措施。重点做好沙锅屯、缸窑岭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努力把沙锅屯工业园区建设成为以电厂一、二期工程为支柱,以水泥熟料生产、空心砖生产和集中供热工程为辅助的现代化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把缸窑岭工业园区建设成为集钼铁冶炼与深加工于一体的冶金工业园区。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自身实际,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和产业集中的原则,引导地面工业项目和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向园区发展,逐步做大做强各类园区。

    12、大力发展开放型的民营经济。坚持把民营经济作为我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对外开放的主力军。科学制定民营经济中长期规划,确定重点发展行业和重点产品,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完善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机制,加大对民营经济自主创新的资金扶持力度,建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管理,引导民营企业规范经营。鼓励民营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坚持用活域内闲散资金与吸引域内外资金并重的原则,壮大民营经济。

    13、进一步拓展农业对外开放的空间。完善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做好畜牧和大枣两大优势产业。畜牧业方面,建立生猪、家鸡、兰狐、肉羊等示范区,努力实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饲养、无害化生产。坚定不移地推进大枣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开发“南票大枣”品牌,注册地理商标,提高南票大枣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借助周边地区农产品出口渠道,力争实现畜禽、大枣等产品出口。

    14、大力扶持和培育出口创汇企业。引导和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增加出口产品种类,提高出口产品档次,逐步降低原材料和初级产品出口比重。加强出口产品品牌建设和质量标准化认证,不断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加强与海关、税务、金融等部门联系,帮助企业解决通关、退税和流动资金不足等问题。重点扶持钼铁冶炼企业发展,努力扩大出口规模,巩固韩日和欧盟市场,开发北美、俄罗斯和东南亚市场。积极培育精密铸造砂出口企业,争取自营出口权,提高企业赢利能力。

    15、改进和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专业队伍为骨干、中介组织为辅助的招商引资新机制。改变以会展为主的单一招商引资方式,积极探索专业招商、项目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网上招商、以商招商等新形式,努力扩大招商引资范围,降低招商引资成本,提高招商引资成功率。

    16、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努力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紧密围绕煤炭、电力、冶金、建材、服务等行业,抓好职业技能教育,培养合格的职业技术人才,制定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营造留才、用才的环境机制和政策机制,为投资者兴办企业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

    17、全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以建设清洁南票为突破口,下大力气彻底整顿城区及乡(镇)、街道主要街路环境卫生,并努力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城区交通、水电、通讯等公用设施改造和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公路建设步伐,构筑四通八达的公路交通网络;积极争取电力增容和电网改造,千方百计解决电力“瓶颈”问题,以满足投资建设需要,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环境。切实转变政府工作作风,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推进首问责任制和一站式办公,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坚持依法治区,推行政务公开,打造诚信政府,严厉查处损害软环境建设的行为,营造优质、高效、便捷的投资环境。

    18、建立健全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保障机制。实行对外开放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谈项目,主动与投资商接触。凡是对外开放工作业绩突出的,区委给予重点提拔使用。建立重点企业投诉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区长与重点企业对话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协调解决问题。区经贸部门要做好项目全程联络和跟踪服务工作,其他各部门要从职能出发,多挖掘项目,多联系项目,为全区对外开放工作献计出力。各乡(镇)、街道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人大、政协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对外开放工作。纪检、监察和公、检、法部门要坚决查处和打击干扰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违纪、违法行为。宣传部门要把对外开放作为主题,努力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构建全方位、宽领域、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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