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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剑英就台湾问题发表的九条声明

发布时间:2021-09-07 01:57:47

    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叶剑英向新华社记者发表重要谈话,提出了关于大陆和台湾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政策,作为处理有关台湾事务的基本原则。

    这九项原则是:(1)为了尽早结束中华民族陷于分裂的不幸局面,我们建议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双方可先派人接触,充分交换意见。(2)海峡两岸人民迫切希望互通音讯、亲人团聚、开展贸易、增进了解。我们建议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达成有关协议。(2)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4)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5)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6)台湾地方财政遇有困难时,可由中央政府酌情补助。(7)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愿回祖国大陆定居者,保证妥善安排、不受歧视,来去自由。(8)欢迎台湾工商界人士回祖国大陆投资,兴办各种经济事业,保证其合法权益和利润。(9)统一祖国,人人有责。我们热诚欢迎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民众团体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提供建议,共商国事。最后,叶剑英希望广大台湾同胞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积极促进全民族大团结早日实现,共享民族荣誉;希望港澳同胞、海外侨胞继续努力,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为统一祖国贡献力量;希望国民党当局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以民族大义为重,捐弃前嫌,同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实现振兴中华的宏图,为列祖列宗争光,为子孙后代造福,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谱写新的光辉篇章。这九项原则的提出,反映了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要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诚意和基本原则立场,对促进两岸关系的发展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受到了中国各族人民和港澳同胞、海外侨胞的热烈欢迎与拥护,也在台湾人民当中产生了很大影响,为推动海峡两岸人民探亲、旅游和学术、文化、体育、经济交流,加深两岸人民的相互了解,促进两岸人民的融合,创造了一个和谐的环境。

    台湾特别行政区

  为了实现“一国两制”的构想,使台湾早日回归祖国,祖国统一后在台湾设置台湾特别行政区。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诸如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华侨和外国人投资等,一律不变。台湾成为特别行政区,它不同于中国一般省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它拥有在台湾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党、政、军、经、财等事宜都自行管理;可以同外国签订商务、文化等协定。享有一定的外事权;有自己的军队,大陆不派军队也不派行政人员驻台。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台湾各界的代表人士还可以出任国家政权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但是,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祖国统一后,设置台湾特别行政区的方针、政策,主要是基于台湾的现状和台湾同胞的实际利益。这将是统一后的中国国家体制的一大特色和重要创造。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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