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办职能

发布时间:2023-06-05 09:20:56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对台工作的部署和任务,研究拟定全市对台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各县()和各部门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对台工作的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对台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对台文化、教育、科技、学术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五)管理对台宣传工作。制定全市对台宣传计划;组织指导各县()、各部门开展对台宣传和入岛宣传工作;负责组稿和稿件的审核;管理指导台湾记者来临采访,管理临汾市和台湾新闻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教育。

(六)负责对台湾中上层人士的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及有关部门开展对台联络和交友工作;做好台湾山西同乡会的工作;管理台胞捐赠。

(七)负责临汾市和台湾人员往来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市接待服务网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和涉台民事纠纷。

(八)指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群众团体有关涉台方针政策、涉台重大活动和重点人士等方面的工作。

(九)负责全市台胞和台属的工作。做好对他们的教育引导工作,指导其与在台亲友通信,落实台胞台属政策。

(十)了解掌握和研究台湾局势与两岸关系发展动向,为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台办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十一)负责全市对台干部的教育与培训工作。

(十二)协调处理涉台方面的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

(十三)负责涉台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四)负责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台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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