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

发布时间:2023-09-15 12:06:24

(一)历史概况

    吉县在商祖乙时属耿地,西周称翟城,城址在今吉县文城乡一带。春秋时为晋之屈邑,又称北屈,城址在今县城东北10公里麦城村。战国时属魏之屈邑。秦朝时称为河东郡北屈县。西汉时仍沿用秦时旧称。王莽始建国元年(9)改北屈称朕北。东汉时复置北屈县,隶河东郡。三国时期属魏,称平阳郡北屈县。北魏神嘉元年(428)废麦城城址,在今西关建城置定阳郡治,辖定阳,斤城、吕宁3县。东魏天平元年(534),在定阳郡治置南汾州治,领9郡、18县。西魏大统十五年,废南汾州治改置汾州治。北齐武平二年(571),承东魏制,复置南汾州治,辖定阳郡、定阳县。北周建德六年(577),承西魏制,废南汾州治,设总管府,复置汾州治,辖4郡。隋开皇元年(581)复置南汾州治。开皇三年(583)改南汾州称汾州,罢郡为县。开皇十六年改汾州称耿州。开皇十八年,复称汾州。大业三年(607)废汾州治置文城郡治,辖4县。唐武德元年(618)废文城郡复置南汾州。武德八年(625)改南汾州称慈州,辖5县。五代十国时为河东道慈州治,辖3县。北宋时,为河东路慈州下团练,辖吉乡、文城、乡宁3县。金天德三年(1151),废慈州称耿州,置文城郡军。明昌元年(1190)改耿州称吉州,辖吉乡、乡宁2县。元大德九年(1305)改平阳路为晋宁路,吉州隶之。明朝期间为山西布政司平阳府吉州,辖乡宁1县。清雍正二年(1724)升直隶州,辖蒲县、乡宁2县。乾隆三十七年(1772)划乡宁县为平阳府,降吉州为散州。民国元年(1912)废州称吉县。民国3年划归河东道。民国26年划归第六行政区。民国30年划归第十四行政区。民国34年划归第九行政区。1947年10月吉县解放,隶属晋绥吕梁十专区。1948年12月划归西北区晋南专区。1949年6月划归晋绥晋南专区。1949年10月,划归山西晋南专区。1958年并入乡宁县,降县城为镇。1961年7月,复置吉县。1970年划归临汾地区至今。

(二)自然地理

    吉县位于黄河中游东岸,山西省西南部,地跨北纬35°53′10″~36°21′02″,东经110°27′30″~111°07′20″之间,东西长62公里,南北宽48公里,总面积1777.26平方公里。吉县东接临汾、蒲县,西濒黄河与陕西省相望,南与乡宁县相连,北与大宁县毗邻。

    吉县三面环山,一面滨水,东高西低,海拔从1820米的高天山至450米的黄河畔,高差大。境内有海拔1576米~1820米,长8~18公里的五座大山横穿东部和中部,县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地形复杂,可分为基岩山区、黄土丘陵区、残垣沟壑区等几种地貌。

    吉县虽地形复杂,但交通便利,国道209线与309线贯穿全境,是沟通秦晋,连接西北的交通要道。以县城为中心,东距临汾市125公里,南距乡宁县城30公里,东南至侯马市148公里,北距大宁县城60公里,经陕西宜川至延安市260公里,经隰县至省会太原352公里,经临汾市至太原427公里。吉县属暖温带大陆气候:春季干旱多风,十年九春旱;夏季气温较高,降雨集中,多有伏旱;秋季多连阴雨;冬季寒冷干燥。年平均气温11.4℃,年平均日照总时数2480.3小时,年平均降水量402毫米,无霜期199天。

(三)土地资源

    吉县共有可利用土地面积222.67万亩,其中农用地47.48万亩,林地120万亩,天然牧坡和人工草地26.76万亩,荒坡27.23万亩。

(四)水利资源

    吉县水资源总量为3962.87万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389立方米。

(五)旅游资源

吉县境内有闻名遐迩、久负盛名的全国旅游胜地四十佳之一、全国三十五张旅游王牌景点之一、全国重点名胜区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黄河壶口瀑布,有柿子滩中石器时期遗址、北屈古城址、北齐造像碑、隋铸大铁佛、唐代大铁钟、宋建坤柔圣母庙、清代长城及民国第二战区司令长官闫锡山克难坡旧城遗址等。

(六)主要物产

    吉县的主要粮食作物有小麦、玉米、谷子、大豆、绿豆、薯类等;经济作物有烟叶、西瓜及各种蔬菜,其中以盛产优质烟叶闻名全省。

    吉县境内的陆栖动物有50余种。其中鸟类25种,哺乳类11种,爬行类5种,两栖类2种,大型动物有狼豹、野猪、野羊等。

吉县的植物资源比较丰富,有木本植物194种,49科;有草木植物180种,44科;有中草药141种。吉县的树种以油松、落叶松、刺槐、黄柏、杨树为主。经济林以木本粮油为主,有苹果、核桃、红枣等。其中以盛产果形高桩,着色浓郁,细脆香甜,无污染耐贮藏的"壶口"牌优质苹果驰名全国。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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