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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三周年纪念塔(1940年)

发布时间:2021-09-06 01:55:11

  山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称为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八路军)坚持敌后抗战三周年纪念塔。在黎城县城北40千米处的西井镇后寨村的茶壶山下。背靠高山,面临清溪,林木掩映,景色秀丽。1940年9月18日建成。因年久失修,加之洪水冲刷,危及塔基,不易在此保存,经山西省文物局勘测决定,于1986年7月将塔由后寨村迁往下寨村西的小谷堆(小山丘)上。此山地基坚实,环境宜人,交通便利,便于观瞻。现为该县一处游览景点之一。

   纪念塔为五面锥体尖顶式,砖石结构,高6.3米。塔基座用石灰岩砌成,三层叠累呈须弥形,高约0.48米。塔身下段2米,五面镶有石碑。正面碑文镌刻。“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坚持敌后抗战三周年纪念塔”。右起第一块碑上刻黎城县长马坚之所题:“在民族解放斗争的最前线”。第二块碑是山西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薄一波、李一清的题词:“献给英勇抗战的八路军,丰功伟绩如太行之巍峨,如漳河之长远,壮哉八路军”。第三块碑文是:“谨献给英勇抗战的十八集团军,新中国的柱石、民族解放的先锋”。由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主任杨秀峰,薄一波、戎伍胜题词。第四块碑与正面名碑相接,碑文标题是:“八路军抗战三周年纪念”,全文记述了八路军的丰功伟绩。文称:“抗战3年来,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处境艰苦却英勇善战,一举歼寇于平型关,再焚敌机于阴阳堡,激发起全民抗战之信心。3年来牵制华北敌兵达二分之一,战斗1 万余次,毙伤敌寇20余万人。创建了晋察冀、晋冀鲁豫等10余处敌后抗日根据地。八路军已成为抗战必胜、建国必战的决定力量,是伟大中华民族的保卫者与自由幸福新中国的创造者,而汉奸汪派当永远不齿于人类的历史。晋冀豫区的1200万群众,怀着对劳苦功高之领袖毛泽东、朱德、彭德怀总副司令及英勇善战的全体将士的无限敬意,固以建塔于太行之巅“予以纪念”。1965年5月24日,山西省人民委员会第一批公布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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