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县城西20千米处,为古代重镇。明、清至民国属本县四大集镇之一,清代以前为驿站治。民国8年(1919)为第二区治,民国34(1945)为第四区公所治,1958—1983年为公社治,1984年社改镇复以镇称。古镇街道布局奇特,建筑各异,丁字形街道两旁商店林立,石柱店、木筑铺、四合楼、宫殿式、楼阁式、牌门过庭应有尽有,异而不乱,大部毁于侵华日军之手。1960年后湾水库建成,街道淹没,迁址东北二级台地(距原址0.5千米)新建长300米,宽26米笔直街道。境内后湾水库为长治市第二大水库,总库容量1.46亿立方米,已开辟为宝峰湖旅游区。208公路沿街而过,镇政府、医院、学校、供销社、信用社、邮电局、食品店、影剧院、长途汽车站、税务所、粮站等均设街道两旁。这里不仅是本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毗邻乡镇及沁县东部农村土特产品集散地。
镇治就在后湾水库之旁,湖光山色,环境十分优美,已成为上党的一处旅游胜地。
中共长治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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