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文化健身广场是新余市承办江西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完善城市功能投资建设的重点工程,它是集体育比赛、办公、住宿、休闲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大型公益性项目。广场位于孔目江以西,南临仰天东大道,总征地面积494.265亩,其中广场占地425.112亩。
广场总体布局
根据总体建设项目功能性质不同,文化建设广场分为三个功能区:一是场馆区,由“三场三馆”组成,即:体育场、游泳场(馆)室外运动场、体育馆、训练馆、网球馆。主体育场设置在广场的中间,向东西两侧延伸;训练馆、体育馆设置在广场的西南面;游泳场(馆)设置在广场的东南面;室外运动场、网球馆设置在广场的东北面。二是体育公园区,设置在广场的西北部。三是宾馆区,宾馆区由练习场、宾馆、体校综合楼组成,设置在广场的西面。
场馆概况
体育场,位于广场中心,是文化健身广场的主要体育场馆,设计观众座位20240个,建筑面积为34283平方米,投资额7676.69万元,可满足举行国际、国内的大型田径及足球比赛要求。
体育馆,立意取飞旋的太空舱之意,整个形态似太空中运动的行星,表现为一种动态的平衡,使建筑耳目一新。它坐落于体育场的西南侧,与体育场和训练馆以平台相连,建筑面积为17814平方米,设计观众座位3351个,能举行篮球、排球、羽毛球、体操、手球等多项体育比赛,总投资3717.56万元。
游泳场(馆),建筑面积为7878.21平方米,它位于广场用地的西南面,分为室内和室外游泳(场)馆两个。室内游泳馆水池面积为25*25米,水深1.66—3.06米;市外游泳场水池面积为25*50米,水深1.66—3.06米 ,内外游泳(场)馆都是8赛道斜坡式标准化设计。观众座位2000余座,总投资1932.13万元,它主要承办各类游泳比赛项目。
训练馆,与体育馆相配套,同处于广场西南侧,总建筑面积为4273.44平方米,总投资723.63万元,训练馆为两层,底层为训练馆(平时可为商务会展厅),二层为回廊,设计观众席400席(活动席)。
网球馆,位于广场东北侧,总建筑面积为26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它主要承办网球比赛项目。
另外,还拟建设室外运动场,位于广场东侧。主要有5个篮球场和5个网球场及承办一些如铁饼、标枪、铅球等田赛运动所需场地。
主办单位:新余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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